豫师网络犯罪金融维权律师联盟
 
各位电商人,经营网店也须谨防诈骗喔!

综述:

电商作为新兴产业,搭乘着互联网的快车道迅速扩张。随着电商经济模式的红火,很多人都在电商的高速路上一夜暴富,也有越来越多人选择加入网店经营大军。看似诱惑的致富路也引起了不法分子的注意,网店经营者和从业者口袋中的金钱正成为不法分子瞄准的目标。

电商作为新兴产业,搭乘着互联网的快车道迅速扩张。随着电商经济模式的红火,很多人都在电商的高速路上一夜暴富,也有越来越多人选择加入网店经营大军。但看似诱惑的致富路也引起了不法分子的注意,网店经营者和从业者口袋中的金钱正成为不法分子瞄准的目标。防控中心通过分析大量案例总结出以下三种较为常见的风险模式:

“接受我的辅导,保证你的网店红红火火!”

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短视频向网民广泛宣传网店辅导业务,对有兴趣的网民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进行一对一沟通,声称为网店经营“小白”提供开店、运营、推广一条龙服务,并通过展示过往“成功案例”引诱网民上钩。

在提供服务之前,“小白”须按规定缴纳会员费或服务费。然而不法分子在收到会员费后,并未提供服务或对提供的服务大打折扣,并以网店搜索权重低,无法有效被网购群众发现为由,引诱网店经营者购买所谓的增值服务。这些所谓的增值服务通常会冠以冠冕堂皇的名称,例如黄金套餐、钻石套餐、创业版、VIP版等等。但是不法分子并不会因为网店经营者增加费用投入而提高服务质素,反而对经营者爱理不理,甚至直接失联跑路。不法分子所收取的资金也无法证实是用于网店运营推广,在面对经营者投诉时,也会以签订合同为由拒绝退款。这种以辅导“小白”经营者经营网店、逐步蚕食投资者资金的方式会具有一定的隐蔽性。

值得注意的是:此种以声称辅导网店经营而实质蚕食资金的方式,针对对象为广大网民,宣传渠道为公开网络平台,宣传广告声称可带来可观收益或稳定收入,具有明显的非法集资特征。

小型电商平台组织“团队作战”

除了网络上常见的头部电商平台和细分市场冠军,还存在部分小型电商平台,其在面对线上流量的瓶颈时选择了另一种运作方式,那就是“违法违规”。例如,普通用户下载电商APP后,通过升级个人权益、购买指定商品后即可以成为店主,拥有自己的店铺和“以店主身份赚钱的资格”。此时,购买商品不仅能获得返利,还可以通过分享产品给好友购买来获取提成。再进一步,店主可通过发送邀请码邀请更多好友(下线)开设店铺,积累“成长值”,下线也可发展下线以提升等级。上一级的店主除了可以获得下一级店主的经营收益,还可以在下一级店主开店时获得平台的虚拟货币。然而只有高级别的店主才有虚拟货币提现资格。

值得注意的是,一些平台所销售的商品价格畸高,若购买者不购买指定商品便无法成为店主,更无法通过发展下线获利以弥补畸高价格带来的隐性损失。这种以发展下线为主要手段的运营模式疑似传销,具有较大跑路或被查处的风险。

刷单“军团”过河拆桥

当前,但凡提起网店经营,大家无不想到一个词——“刷单”。简单说,刷单就是网店经营者有偿请外部人员通过虚假交易提高网店销量,进而提升网店的知名度及电商平台系统搜索排名,最终实现店铺升级的行为。刷单人员部分为专业刷手,也有部分人仅仅想通过刷单来提前积累网店运作经验。目前,除了一些真正组织开展刷单业务的企业或团队,还存在一批假借派发刷单任务进行资金诈骗的团伙。这些不法团伙通常在收到刷手的任务购买款后,不提供相应的刷单任务或不按约定返还刷单虚假交易中的款项,最终销声匿迹、卷款跑路。

根据上述几种基本模式衍生出来的各类非法活动,大多符合未经有关部门批准、公开宣传、面向不特定人群、承诺返利诱惑等四个非法集资特征,或通过拉人头组团队的消费返利型传销特征,具备较坏的社会影响。网店经营本是十分平常的商业行为,但一旦想通过“捷径”提高网店经营效率,就很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的瓮中之鳖。

防控中心在此呼吁,电商经济的风险不单只存在于商品质量本身,也可能是“电商人”,因此请务必提高警惕,勿因小利而使合法权益遭到侵害。

 

文章来源:广州金融科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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